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龙昕秀)小区住户家中发生天然气爆炸,爆炸产生的残渣从楼上坠落,将停放在居民楼下的汽车砸坏, 车主找谁负责?对方拒赔怎么办?代位求偿是怎么回事?4月29日上午,桑植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爆炸残渣坠落致损引发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2022年11月9日上午,桑植某小区三楼住户肖某家中因天然气泄漏发生爆炸, 所幸无人员伤亡,但防盗窗、玻璃、室内物品等爆炸残渣从楼上坠落,砸中了周某停放在该居民楼下的汽车,导致车身多部位不同程度受损。车主周某在保险公司为该汽车购买有机动车商业保险,在与户主肖某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转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理赔请求。保险公司通过事故现场查勘,确定车辆损失为18400元,并依据保险责任条款向车主周某赔偿了保险金,车主周某遂签署《权益转让书》,将赔偿金额范围内的全部权益转让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求偿权后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户主肖某向其支付赔偿款18400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与肖某及其家人充分沟通,了解到肖某其实对案件事实没有太大异议,主要是其家中接连发生事故遭受了巨大打击和创伤,履行能力实在有限,双方就赔偿金额和履行期限方面存在较大分歧。考虑到肖某一家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庭前调解,积极向保险公司争取调解空间,耐心为肖某一家解开心结,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肖某向保险公司支付赔偿款13000元,肖某当场履行完毕。同时,承办法官也向肖某释明,若该起天然气爆炸事故中有其他责任人,其在赔偿后仍然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住户肖某家中因天然气泄漏发生爆炸,爆炸残渣从楼上坠落,致周某的汽车受损,肖某辩称天然气泄漏是由于天然气橡胶管道老化、被老鼠咬坏所致,但其作为房屋所有人和天然气相关设备使用人,应承担日常管理及维护责任,尽到安全防范注意义务,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其未在本案中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依法对周某的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肖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怎么办?这就涉及了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先理赔后追偿,遇到致害方拒赔或无力赔偿时,受损方可请求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再由保险公司代位向致害方追偿。该权利制度旨在保证被保险人能够及时获得保险赔偿和救济,同时又让致害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使保险人的利益不受损害。本案中,车主周某与户主肖某协商赔偿事宜无果,便要求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基于保险合同向车主周某赔付了车辆维修费18400元,车主周某出具了《权益转让书》,保险公司因此取得代位求偿权,依法享有在赔偿金额18400元的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周某对第三者肖某请求赔偿的权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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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